一杯酒,让他从“债主”变“囚徒”——醉驾骑摩托,没有侥幸!
2025-11-07 11:14:0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彩英 | 作者:陈双 李立颖 | 点击量:10708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李双 李立颖)近日,涟源法院审结的一起真实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:当事人张某本是占理的“债主”,但其醉酒后骑车讨债的行为,不仅没能维权,反而让自己“愁上加囚”,一步踏入了犯罪的深渊。

 

​2025年6月2日中午,张某在饮酒后,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,前往枫坪镇向谢某某索要债务。不料债务未能解决,对方却报了警。民警赶到现场后,当场将张某查获。经呼气检测,其酒精含量达156mg/100ml,随后的血液鉴定结果更是高达182.01mg/100ml,远超醉驾标准。
      法院经审理认为,张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。考虑到张某有坦白,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,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。

责编:王彩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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